《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更好適應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和人口流動常態化等形勢要求,深入實施基本醫保全民參保計劃,積極回應連續參保群眾迫切希望得到一定激勵、每年沒有發生醫保報銷的人員也希望獲得一定政策傾斜等合理訴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結合我省實際出臺《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秾嵤┮庖姟吠ㄟ^完善參保政策措施,健全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基層動員、單位履責、個人盡責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參保格局,不斷提高參保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依法實施全民參保、建立參保激勵約束機制、優化醫保管理服務、夯實參保工作基礎四個部分。
(一)依法實施全民參保。本部分明確堅持基本醫保覆蓋全民、落實公民依法依規分類參保、完善基本醫保政策等內容,包括:進一步放開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制,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居民醫保的政策,鼓勵和推動非戶籍人員在就業地、常住地、學籍地參保;完善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相結合的居民醫?;I資機制,保持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合理的比例結構;進一步完善我省職工醫保退休政策。
(二)建立參保激勵約束機制。本部分明確居民醫保參保激勵約束機制的內容,包括: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基金零報銷人員分別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居民醫保未在集中參保期及延長期內參保的人員、未連續參保的人員,按國家統一規定,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人員每多斷保1年,再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不予報銷。
(三)優化醫保管理服務。本部分明確開展參保宣傳、優化參保服務、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等內容,包括:每年9月開展基本醫保全民參保集中宣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組織動員參保;推進“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豐富參保繳費方式;完善醫保結算、支付等精細化管理,管好用好醫?;?。
(四)夯實參保工作基礎。本部分明確強化部門協同、推進數據賦能、落實工作評價等內容,包括:強化系統聯動共同推動參保擴面工作;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全民參保數據庫,實現“一人一檔”管理并動態維護,推進部門間合規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參保工作綜合評價體系。
三、主要惠民措施
《實施意見》在落實國家要求的基礎上,立足我省實際,聚焦群眾需求,細化了政策措施,明確以下政策利好:
(一)適應人口流動和參保需求變化,進一步放開放寬參保的戶籍限制,讓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可以在常住地參保,推動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在就業地參保。
?。ǘ┕膭钍雀咝4髮W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對連續參保的省內高校新入學大學生,集中繳費期內在學籍地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的,待遇享受期從當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三)保障失業人群待遇,落實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政策,與參保職工同等享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ㄋ模嵭芯用襻t保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自2025年起,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兩項激勵合并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所在統籌區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ㄎ澹┍U咸厥馊后w待遇,新生兒、醫療救助對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等特殊群體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不設待遇等待期。
(六)完善職工醫保退休政策,我省職工醫保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最后參保地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選擇在最后參保地、實際繳費時間最長的曾參保地或有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記錄的戶籍所在地,辦理醫保退休并計算繳費補足年限。
(七)提高基層定點醫療機構覆蓋面,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校醫院納入醫保結算范圍,滿足參保居民、學生就近就醫需求。
(八)提高醫保服務可及性便捷性,醫保部門和稅務部門豐富參保繳費方式,拓展個人繳費查詢渠道,持續提升繳費便捷性;發揮商業銀行、商業保險機構等網點作用,延伸醫保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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